关于下达2005年全国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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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下达2005年全国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的通知
安委字〔2005〕1号
关于下达2005年全国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的通知
为贯彻落实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》,按照国务院安委会第三次全体会议精神,在2004年安全生产控制指标进展情况的基础上,现提出2005年全国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方案。
一、2005年控制指标体系构成
(一)各类事故死亡人数
(二)工矿商贸企业死亡人数
1.煤矿企业死亡人数
其中:煤矿百万吨死亡率
2.金属与非金属矿死亡人数
3.危险化学品死亡人数
4.烟花爆竹死亡人数
5.建筑业死亡人数
6.特种设备死亡人数
(三)道路交通死亡人数
其中: 1.从事道路运输经营车辆死亡人数
2.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
(四)火灾死亡人数
(五)水上交通死亡人数
(六)铁路交通死亡人数
(七)农业机械死亡人数
(八)渔业船舶死亡人数
(九)10人以上特大事故起数
(十)亿元GDP死亡率
(十一)10万人死亡率
以上控制指标体系以绝对指标为主,相对指标为辅。绝对指标每季度统计公布一次;相对指标中,除煤矿百万吨死亡率每季度统计公布外,亿元GDP死亡率、10万人死亡率和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,每年统计公布一次。
为了强化运输经营企业的主体责任,增加从事道路运输经营车辆死亡人数指标,从2005年起试运行,做为参考指标。
以上控制指标中,农业机械、渔业船舶、水上交通、特种设备死亡人数四项指标暂不做为考核指标。
二、2005年控制指标幅度的确定
2005年控制指标幅度的确定坚持以下三个原则:
一是坚持适度控制总量原则。我国现阶段经济处于高增长期,事故处于相对高发期,应坚持对事故总量进行适当控制。控制指标既不能过高,也不能过低;既要有一定的压力,又要让大部分地区经过努力能够实现。
二是反映行业特点原则。控制指标要能够反映不同行业的特点;控制指标幅度的设定既要考虑总体情况,又要充分考虑不同行业现阶段安全生产的具体情况。
三是体现地区差异原则。控制指标要体现出地区差异,既不能“一刀切”,也不应“鞭打快牛”。对2004年各项指标下降幅度较大的地区,适当减缓下降幅度;对于各项指标下降空间较大的地区,适当加大下降幅度。
根据上述原则,2005年控制指标幅度确定如下:工矿商贸企业事故死亡人数除煤矿企业下降3%外,其他均下降2%;道路交通和火灾事故死亡人数增幅分别下降1.3和1.2个百分点;水上交通、铁路交通、农业机械、渔业船舶事故死亡人数均下降2%。
三、2005年全国安全生产控制指标
(一)各类事故死亡人数:全国各类事故死亡人数包括工矿商贸、火灾、道路交通、水上交通、农业机械、渔业船舶、铁路交通、民航飞行等事故死亡人数的总和。2005年全国各类事故死亡人数控制目标为136735人,下降幅度基本上与2004年持平。各省(区、市)各类事故死亡人数为工矿商贸、火灾、道路交通和铁路交通事故四项之和。
(二)工矿商贸企业死亡人数:根据近几年安全生产状况,工矿商贸企业死亡人数、煤矿企业死亡人数和煤矿百万吨死亡率呈下降趋势,但由于安全生产工作基础薄弱,要保持大幅度下降比较困难,因此2005年工矿商贸企业事故死亡人数下降幅度控制在2%比较适宜。
全国工矿商贸企业事故死亡人数控制目标为16263人,下降2%。其中:
煤矿企业死亡人数:全国煤矿企业事故死亡人数控制目标为5846人,下降3%。
煤矿百万吨死亡率:全国煤矿百万吨死亡率控制目标为2.927,下降5%。
金属与非金属矿死亡人数:全国金属与非金属矿事故死亡人数控制目标为2645人,下降2%。
危险化学品死亡人数:全国危险化学品事故死亡人数控制目标为388人,下降2%。
烟花爆竹死亡人数:全国烟花爆竹事故死亡人数控制目标为378人,下降2%。
建筑业死亡人数:全国建筑业事故死亡人数控制目标为2740人,下降2%。
特种设备死亡人数:全国特种设备事故死亡人数控制目标为310人,下降2%。
(三)道路交通死亡人数:目前道路交通事故仍处于高发期,从近几年的情况看,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呈上升趋势,因此,2005年控制道路交通事故上升幅度较为合理。全国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控制目标为107612人,增幅下降1.3个百分点。其中:
从事道路运输经营车辆死亡人数:2005年控制目标为41380人,同比下降0.5%。
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:近几年道路交通事故万车死亡率一直保持下降趋势,2005年应继续保持下降趋势。全国道路交通事故万车死亡率控制目标为9.71,下降2%。
(四)火灾死亡人数:由于近几年火灾事故呈上升趋势,因此,2005年控制火灾事故上升幅度较为合理。全国火灾事故死亡人数控制目标为2588人,增幅下降1.2个百分点。
(五)水上交通死亡人数:全国水上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控制目标为479人,下降2%。
(六)铁路交通死亡人数:全国铁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控制目标为7832人,下降2%。
(七)农业机械死亡人数:全国农业机械事故死亡人数控制目标为1402人,下降2%。
(八)渔业船舶死亡人数:全国渔业船舶事故死亡人数控制目标为559人,下降2%。
(九)10人以上特大事故起数:全国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事故控制目标为事故起数下降5%。
(十)亿元GDP死亡率:全国亿元GDP死亡率控制目标为1.05,下降2%。
(十一)10万人死亡率:全国10万人死亡率控制目标为10.31,下降2%。
2005年各地安全生产控制指标详见附表,请各省(区、市)人民政府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分解落实。
附表:2005年全国安全生产控制指标(略)
二○○五年三月二十九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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